校内实训基地运行管理规定
日期:2014-03-09 15:29:55 发布人:经贸管理系 浏览量:0
校内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实践场所,为按时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对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运行管理
学院要加强对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科学、全面、规范地进行综合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成立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精干的管理队伍,规范实训教学管理,保证实训基地正常运行。
(一)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1.各类公共实践教学必须在学生实训前由系提出具体安排计划,并附实践教学大纲,及时交到教务处,由实训教师与教务处联系安排落实。专业实训室由各系自己协调安排。
2.各系的实践教学带队教师应从严要求实训生,使学生按时参加实践教学,自觉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爱护仪器、设备,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和将食物带进室内。
4.实训结束后,带队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实训情况做出考核评语,并写出实训工作总结或报告,并对实训工作作整体评价。
(二)校内实训基地实训课程要求
1.在实训过程上要具有专业基本技术技能的仿真性。使学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
2.在技术要求上要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掌握先进的技术。
3.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使学生通过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熟悉和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得到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
4.在环境和总体设计上要具有社会开放性。不仅能承担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基本技术技能实训,而且能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使学校实训基地紧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
5.要有企业生产过程实训,生产过程、工艺、生产安全、生产质量、生产管理、模拟企业岗位的设置,学生应进行适行性培训。
6.学生进入实训基地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二、运行管理模式
(一)校内实训基地实行统一领导和院、系两级管理模式,由教务处和使用实训室的教学单位共同管理。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教学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参加技术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使用实训室。
(二)各系应加强对实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由系主任负责实训室管理建设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选派经过专业训练、并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双师型”教师)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完成及实训质量的提高。
(三)各系具体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队伍,确保基地正常运行,组织落实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全院各专业共用的实训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和调度。
(四)教务处负责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负责学院实训室建设立项和宏观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学院实训基地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宏观管理和协调基地各项工作。
(五)实训室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实训基地要对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聘任、晋级和表彰的必要条件。
(六)校内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七)校内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八)实训室必须提前10分钟开门,组织学生进场。使用实训室的教师要认真参加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必须提前 5分钟达到实训室,开启设备,使用完毕,要关闭设备、电源和门窗,做好实训室的使用登记。
(九)建立校内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学院按照实训室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外,要进行批评教育。
三、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教学运行管理
学院要加强对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科学、全面、规范地进行综合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成立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精干的管理队伍,规范实训教学管理,保证实训基地正常运行。
(一)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1.各类公共实践教学必须在学生实训前由系提出具体安排计划,并附实践教学大纲,及时交到教务处,由实训教师与教务处联系安排落实。专业实训室由各系自己协调安排。
2.各系的实践教学带队教师应从严要求实训生,使学生按时参加实践教学,自觉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爱护仪器、设备,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和将食物带进室内。
4.实训结束后,带队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实训情况做出考核评语,并写出实训工作总结或报告,并对实训工作作整体评价。
(二)校内实训基地实训课程要求
1.在实训过程上要具有专业基本技术技能的仿真性。使学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
2.在技术要求上要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掌握先进的技术。
3.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使学生通过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熟悉和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得到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
4.在环境和总体设计上要具有社会开放性。不仅能承担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基本技术技能实训,而且能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使学校实训基地紧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
5.要有企业生产过程实训,生产过程、工艺、生产安全、生产质量、生产管理、模拟企业岗位的设置,学生应进行适行性培训。
6.学生进入实训基地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二、运行管理模式
(一)校内实训基地实行统一领导和院、系两级管理模式,由教务处和使用实训室的教学单位共同管理。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教学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参加技术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使用实训室。
(二)各系应加强对实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由系主任负责实训室管理建设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选派经过专业训练、并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双师型”教师)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完成及实训质量的提高。
(三)各系具体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队伍,确保基地正常运行,组织落实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全院各专业共用的实训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和调度。
(四)教务处负责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负责学院实训室建设立项和宏观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学院实训基地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宏观管理和协调基地各项工作。
(五)实训室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实训基地要对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聘任、晋级和表彰的必要条件。
(六)校内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七)校内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八)实训室必须提前10分钟开门,组织学生进场。使用实训室的教师要认真参加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必须提前 5分钟达到实训室,开启设备,使用完毕,要关闭设备、电源和门窗,做好实训室的使用登记。
(九)建立校内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学院按照实训室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外,要进行批评教育。
三、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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