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系主任、学工副主任、教学副主任的工作分工如下:
1.经贸管理系主任:主持经贸管理系全面工作,负总责,分管行政事务、教学工作、劳动纪律管理、党务工作。 2.经贸管理系学工副主任:负责分管学生工作、招生就业、产教融合(包括模块化教学、现代学徒制、订单班),与学院学生处、产教融合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对接。
3.经贸管理系教学副主任:负责教学工作的管理协调,与学院职能部门教务处对接。
经贸管理系 2019年8月15日